尊敬的客户: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长沙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和信赖,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,我行拟对长沙银行标准信用卡、公务卡及大额分期卡(不含融意通卡、转账支付卡、心意通卡、长湘贷卡)最低还款额标准进行部分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:
从2025年9月账单(含)起,当期消费交易(不含预借现金交易、分期交易、年费、手续费、利息、违约金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交易及费用)的最低还款额比例从10%调至5%。
其他业务规则依照《长沙银行芙蓉信用卡章程》及《长沙银行芙蓉信用卡(标准类卡)领用合约》执行,请您关注并查询信用卡对账单,妥善安排还款。
特此公告。
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3日